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监视居住与拘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一)适用条件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是否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当然,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检法三机关之一选择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选择适用保证人保或者保证金保以及适用保证金的数额等。然后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执行。
  
  
  (三)执行地点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四)应遵守的规定
  
  
  1、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2、执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期间一般是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监视居住期间一般是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六)折抵刑期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1)被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
  
  
  (2)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
  
  
  2、取保候审则没有折抵刑期一说。
  
  
  对于那些触犯了刑事法律,且对社会危害性比较大的现像,司法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对其逮捕,但是由于司法资源是有限的,故而并非是所有的犯罪分子否会被逮捕,有些只是会被拘留,亦或是监视居住,此部分公民需要随时被传召。
  
  
  
  


·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刑法上,未成年人又分成了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同的年龄阶段,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相同。而其中一部分未成年人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犯罪主体的,那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其作出处罚。不过这个未成年人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包括什么
      我国最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包括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其中,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针对于一些简单的,争议较小的民事案件或者行政违法行为,往往会在当场就做出诉讼判决。那么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包括什么?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1、只适用于刑事...


·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最近几年,集资诈骗犯罪呈现多发趋势,给老百姓的财产构成了严重威胁。其中一些特大集资诈骗案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集资诈骗的危害很多,社会上关于加大集资诈骗打击的呼声一直很高。那么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下面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特大集资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以...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实际生活中,扰乱公共秩序罪不止一种,那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扰乱公共...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绑架罪发生次数越来越多,绑架罪就是嫌疑人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利用绑架的手段来换取赎金或者其他要求,那么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带你走出困惑。一、绑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


·最高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
      通常由最高法或最高检针对法律中的相关问题做出的规定才能被称为司法解释,最常见的司法解释就是关于犯罪的。而今天,我们恰好就要来了解一下最高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希望能够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一、最高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怎么处理?
      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而法规竞合则是指一个人犯了多种类型的罪,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量刑标准的情况。那么,抢夺武器装备罪的法规竞合应该怎么处理?抢夺武器装备罪的处罚又是什么呢?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的...


·故意伤害轻伤怎样量刑处罚
      故意伤害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严重程度是不同的,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四种情况。其中造成的损害承担不同,那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要是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实践中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怎样量刑呢?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


·打架轻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人性格比较火爆,就导致因为一些很小的矛盾就大打出手,在打架斗殴的情况下,拳脚不长眼就很容易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那此时要是打架致人轻伤的话,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打架轻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故意非法损害他...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损害赔偿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触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该怎么处罚
      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对儿童进行解救,就可能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那么触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该怎么处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