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阴阳合同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购房阴阳合同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所谓的“阴阳合同”(也有人将其称为“黑白合同“)是指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买卖标的订立两份价格悬殊的合同。一般把送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购房阴阳合同纠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税务法》等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司法解释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二)款的规定,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过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一种是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另一种是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购房时签订阴阳合同的目的在于对房产的售价进行调整,以避免交纳高额的税金,所以一般可以以偷税漏税或者违反合同法的相关法律依据来进行判罚,在司法实践中,根据阴阳合同签订造成的经济差额大小可以进行犯罪事实轻重的判罚,具体的判罚结果应当结合具体实际而定。
  
  
  


·房屋转租协议应该怎么写
      进行房屋转租也是房屋租赁中很常见的一种行为,而一般转租的一方都是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将剩余房屋的租赁使用权转移给另外的人。此时也是需要实际签订转租协议的。那您知道房屋转租协议应该怎么写?我们提供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转租协议范文 转出租方:(以下...


·房子遗嘱公证给儿子需要哪些材料
      一,房子遗嘱公证给儿子需要哪些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


·农村空心房拆迁有补贴吗?一平米补偿多少钱?
      农村空心房拆迁有补贴吗?一平米补偿多少钱?   一、农村空心房拆迁有补贴吗?一平米补偿多少钱?   为解决“空心房”问题,国家对农村“空心房”进行有偿回收,鼓励大家自愿退出,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标准,各个地区的标准也有所不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赠与房屋需要赠与合同吗? 一、赠与房屋需不需要签署合同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提前通知
      房屋租赁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确认租赁关系之后,如果因为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呢?提前解除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前通知另一方,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提前的日期,由双方协商。那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提前通知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篇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提前解除...


·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其实从理论上并且从感情上来说,在结婚的时候,有没有房子并不能成为阻碍双方结婚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男女双方结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因为双方决定了要携手共同走过一生,即使在结婚以后也是可以共同努力来购买一套房子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一、新婚...


·拆迁租赁房屋时要怎么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时要怎么补偿在现代社会中,随着旧城区改造步伐的不断加剧,越来越多的老旧房屋面临着拆迁的问题,而拆迁补偿费也就成为了诸多住户所关注的焦点。那么根据我国的政策,即使是租赁的房屋也是会面临被拆迁的,那通常情况下拆迁租赁房屋时要怎么补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拆迁...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房屋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么?
      房屋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么?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讲,现如今我国的新婚姻法其实也就是指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其中,重点对夫妻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作出了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 ? ? ? ? ??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