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格的独立性。以免对以后公司的各种情况不能有效的正确的解决,有人问过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我们就此问题与您一起学习公司法对其的规定法则有哪些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
  分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公司组织管辖系统为标准,公司可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公司本体;分公司是指接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相对于总公司而言,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公司之间的股权投资关系为标准,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又称控股公司,子公司又称从属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
  二、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人格
  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虽然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人格,但在实践中,经过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而且总公司一般也会为其划拨一定数额的资金和财产,分公司在此资产范围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为了保护分公司的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基于程序法高效、便捷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予以认可。相对方可以选择分公司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当分公司被判履行特定财产给付义务、但其资产不能足额给付时,胜诉方可在执行阶段要求总公司履行相应义务。《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由此可见,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许多不具有实体法人资格的组织能够获得诉讼主体资格,其中包括分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民诉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因此,只有同时满足“合法成立”以及“领取营业执照”两项条件的分公司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否则诉讼主体只能是总公司。
  三、诉讼主体的选择实践中对于分公司经营行为产生的纠纷
  被告的选择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1、是对总公司为被告2、是以分公司为被告3、是将总公司和分公司均列为被告。从诉讼角度来说,这三种方法均可。原告方可以从管辖的角度考虑,看被告公司的住所地,判断何种诉讼对已方更为便利,也可以从判决后执行的角度考虑,考察分公司的资产情况,对其资产是否足以偿付涉诉债务作出初步判断。总之,原告对被告的确定享有选择权。总而言之,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必须有第三人代表为其进行诉讼,如果发生任何事情都要与总公司法人进行,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在选择上要依照法律的条列选择,同时分公司也是要在确定是合法成立的拥有各种证件才是完整的分公司。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成立的时候,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不同类型的公司要求的额度不同。作为公司股东,应该履行出资义务,实缴资金。在公司运营阶段,公司资本也要维持一定的额度,当有特殊情况时,可以减资。那么,我国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实务中,许多公司股东为了获得资金都会选择转让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在转让股权时,处于公司的人合性,其他股东往往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以供您参考。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资企业也渐渐融入了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它在增加外汇、完善企业类型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外资企业增资也是为了长远的发展考虑,就目前来看,企业增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企业内部自行增资,一种就是民间代理融资增加。在本文中...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


·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一、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一、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股东分配比例;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7、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询证函; 8、公司注...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目前的繁荣经济状态,还有我国对于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那么,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对董事会决议的规定主要是行一事一议的表决方式,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落实董事会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强化了每位董事都应该对董事会决议承担履职责任。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以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表决形成的决议,是董事会集体意志...


·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解除实习协议比解除劳动合同容易得多,而且解除实习协议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 实习期满,协议终止 (2) 乙方违反...


·私募基金公司合法吗?如何判断?
      私募基金公司合法吗?如何判断? 一、私募基金公司合法吗? 目前国内私募属于灰色地带,法律并没有禁止也没有批准,私募主要有阳光私募和其他私募两种形式 阳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资人,比如原来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证券公司的操盘手等为投资人,通过合法的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产品的形式出现,...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飞速发展,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生存下来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集体企业对应的措施就是不断地改革创新,也就是改制来让企业变得强大,来适应市场经济现状,那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普通员工只知道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都是代表了权利的最高层,但是与此同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只能有一个的。所以有很多普通员工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董事长还是总经理?其实对此,我国的公司法当中也是有所规定的,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