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对核对企业自身财产、了解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具体应该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呢?对于该问题,为您整理总结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清查?
  
  债权债务的清查主要是对各种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业务的清查。
  
  债权债务清查的方法一般使用函证核对法。企业首先在检查本单位各项往来款项账簿记录正确和完整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送(寄)交对方单位核对。“往来款项对账单”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上半部分说明债券或债务形成的原因、时间及其金额,要求予以核对,下半部分是回单,请对方单位在核对的基础上说明是否有误及其有误的金额等。
  
  二、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二)帐务处理。
  
  1. 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同。
  
  2.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1)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相关科目
  
  (2)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清查,原材料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清算损益
  
  (2)将各类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预提费用全部摊销。
  
  借:清算损益
  
  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
  
  (3)固定资产拍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清算损益
  
  (4)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核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
  
  借:清算损益
  
  贷:应收账款
  
  (2)经认真查核,应付账款确系无法清偿。
  
  借:应付账款
  
  贷:清算损益
  
  (3)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帐务处理。
  
  (1)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缴纳清算年度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的帐务处理。将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实收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现金、银行存款
  
  6.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综上即为对“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问题的解答,我们可以看到,企业在进行债权债务的清查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按照步骤一步步地进行,最后编制资产负债表等,最终达到清查债权债务的目的。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疑问,您可以至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为您进行解惑。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 在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渐渐富裕起来了,也渐渐有了闲钱进行投资,一般人们选择投资的方式有股票与债券等,由于发行主体的不一样有国家债券和公司债券等不同的类型。在众多类型里面,股票与公司债券有着较多的相似之处。那么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异同比较具体情况由为您简介。 ...


·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人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债务人赖帐的情况。因此,如何顺利讨债就成了债权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需要知道讨债的方法。那在实践中,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呢,换句话说,债权人讨债的途径都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允许共同借款人 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有哪些? 一、共同借款人的含义 共同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为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买受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关个贷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


·居间合同违约条款包括什么
      居间合同违约条款包括什么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


·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些人向金融机构借钱的时候,往往会被要求提供担保,这样在主债务合同之外,还有一份担保合同。担保人和金融机构建立了间接上的债务关系,当主债务人无力还款时,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连带债务的绝对效力体现在哪些方...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无财产怎么办?《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 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法的行为,以自己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民们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该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那么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若公民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产和债务的,那么通常会先以公民的遗产
      若公民去世的时候留下了遗产和债务的,那么通常会先以公民的遗产,对其生前的债务作出清偿。而要是继承人提前分割了遗产的话,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范围内清偿继承人的债务。不过,要是,公民去世未留遗产,此时他的儿子要替父还债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留遗产,儿子要替父还债吗 法...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可以完成?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就要看使用的是什么程序;一般普通程序6个月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理完毕都是合法;借条起诉都需要的材料有: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 我国对社会上的一些行为都有着较为健全的法律规定,夫妻作为我国家庭组成的主要单位之一。我国对这部分人的保护也是十分充分的,那下面我们就带你来一起了解一下最新夫妻个人债务解释都有哪些内容,这类夫妻债务问题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补充规定在《最高...


·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对于公司运营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也规定了借款担保的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