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二、医保报销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留院观察费用报销?
  
  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3、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
  
  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因为医保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所以不是所有药品和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重庆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药品报销、医疗项目报销和医疗设施报销等。针对不同的保险项目,申请人需要的资料是不同的。为了和医保形成有效补充,重庆市民可以购买一些商业医疗保险,这样对于防范风险会更加有效。
  
  


·2023年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有哪些?
      1、轻伤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2、轻伤一...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医鉴定的伤被分为三种,除了轻微伤和重伤外就是轻伤了,很多人会对轻伤和轻微伤的范围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导致在发生工伤鉴定或者其他伤鉴定的时候对于自己鉴定的结果不太能接受,那么接下来我们给您讲讲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2021这个相关的条例。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一、范围本...


·“医疗过错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正确么?
      “医疗过错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正确么? 一、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诉讼请求变更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可以变更? 一、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


·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能替代医疗证明吗?
      通常情况下能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就提供证明书,而在生活中受伤工人会碰到只有病历证明的尴尬情况,那么工伤认定医院病历证明可以替代医疗证明书吗就成了关注的话题。不能因为在证据形式上不符合规定就一口否决了普通病历的证明效力,快和我们在下面看看具体解释吧。 实践中,在很多伤害简单、伤情明显的...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纠纷是常有的事,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因医疗人员的失误,造成人身损害,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就会与医疗人员产生纠纷,那么如果需要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则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国经常发生医疗纠纷,但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就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起诉需要一份起诉状,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医疗纠纷诉状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原告 (受害人(女儿/儿...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首先需要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复杂的评估程序把它们的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但是您知道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如...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有什么?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在提交鉴定材料后,鉴定中心需要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