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大家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生活中,房价高,是您普遍的感觉。有很多刚进入社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年轻人选择按揭买房,但有些朋友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后,又想退房,但对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什么不了解,那不妨通过下文了解一下“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按揭买房退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二)归还按揭贷款 解除房屋抵押
  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为两部分,其中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由买家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0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贷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三)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买家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二、按揭买房退房有什么程序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
  (一)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这个阶段双方的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
  (二)已签订合同但未实际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解除合同协议。
  双方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对方都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行: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已付房款,办理了入住,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达不成协议买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
  (四)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者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买方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另外,在房产证办理完毕后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也是可以退房的。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对于按揭买房的朋友,如果您在买房的时候,有退房的想法。建议您先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退房的条件以及退房要承担的违约金是多少,然后再按退房程序办理退房。若您遇到任何自己感觉很困难的问题,建议您寻求律师的帮助。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


·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
      褪去青涩,踏入社会,大多数人都梦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家,但是对于大多数刚刚踏入职场的年轻人,首付无疑是一个难以承受的庞大压力。那么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有什么解决途径吗?我们这就为您解答。 一、买房首付不够怎么办 1、合理利用公积金 一定要尽可能的使用公积金,很多地方是支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
      一、如何办理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现实中,不管是已经抵押的房屋还是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法律方面都是允许进行买卖的。不过需要注意,这类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肯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法律中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子已经抵押了还能买卖吗? (一)转让已抵押房产的法...


·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屋的价格之高,即使是二手房,其价格也是很多有购房需求的人无法一次承担的,多数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是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购买二手房时贷款未审批要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除...


·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我们都知道在按揭房子的时候都会要求办一个他项权证来作为底押凭证,如果到时候不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治该房子,那是不是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可以优先购买呢,那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司法机关可以优先处置有抵押登...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为了有效避免日后纠纷的出现,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1、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有网友咨询律师:作为房子的买家,已经和中介、房子的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佣金协议3万,支付了两万定金给卖家。但是现在当事人和卖家约定,不再就这个房子进行买卖。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


·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贷款来买房的。而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具体又会分为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贷款方式意味着需要满足的条件不同,那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买房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条件...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转移的前提条件,购买房屋时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原则上房屋产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因此进行不动产登记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究竟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呢,想必您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 由于各地经济情况以及城市发展状况的差异,和房屋拆迁的纠纷频发,因此各地都出台了关于当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由于各地的房屋拆迁补偿条例有许多区别,因此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条例十分有必要。那么,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