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很关键的一步。工程质量的验收也是工程是否合格的最后检验。很多时候,有一些施工员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对于工程质量不在乎,这将导致以后的安全问题。我们都应该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引起重视。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结果也应该尊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修正。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首先是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①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形成验收文件;
  
  
  ②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应在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通知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验收,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请设计单位参加验收;
  
  
  ③施工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符合验收,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④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方面人员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适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全项目(如群体工程)的验收,明确验收结果,并形成验收报告;
  
  
  ⑤按国家现行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验收文件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   
  
  
  然后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①在工程质量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完成自行的检查评定;
  
  
  ②应安排具有规定资格的人员参加施工质量验收;
  
  
  ③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④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相关验收规范的标准;
  
  
  ⑤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及施工内容,应有按照规定对材料及施工内容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资料等;
  
  
  ⑥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分工程、专业工程应进行功能性抽样检测;
  
  
  ⑦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后共同确认结果。
  
  
  再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定验收的基本内容及方法
  
  
  ①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抽样检查;
  
  
  ②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包括施工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资料,其中又以原材料、施工检测、测量复核及功能性试验资料为重点检查内容;
  
  
  ③工程外观质量的检查和确认。   
  
  
  最后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①勘察、设计成果存在缺陷时,应根据规定及时实施完善;
  
  
  ②经返工或更换设备的工程,必须重新检查验收;
  
  
  ③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应予以验收;
  
  
  ④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虽局部尺寸等不符合设计要求,但仍然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⑤经返修和加固后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通过验收。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工程是否成功完成的标准。对于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很重要的。我们应当不放过一些小细节,认真的对待工程质量的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将会为后来人们的住进埋下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工程质量的验收检测是工程项目检测的最后一步,我们应该牢牢把关,避免以后出现安全隐患。以上就是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发放的都是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的时候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怎样计算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雇佣童工犯什么法?
      雇佣童工犯什么法? 工厂雇佣童工主要触犯了《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


·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
      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 一、三期员工试用期辞退可以吗? 三期员工指的是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员工。三期女员工在试用期不能予以辞退,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劳资关系纠纷。这其中出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劳资关系纠纷。这其中出现许多误解,比如劳动关系与民法中的雇佣关系的区别,许多人把劳动合同关系和民法中的雇佣关系混为一谈,下面就劳动合同关系和民法中的雇佣关系的区别进行简单说明。 一、区分《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实践意义 区分《劳动合同法》适...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律师岗位职责是什么? 1. 主要法律服务领域涉及建筑工程、房地产、土地开发、PPP项目、政府棚改项目、公司投融资、地产并购、资本市场基金管理等; 2. 在合伙人指导下,独立与客户就项目进展进行沟通、处理项目过程中的业务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3.催收欠款与税...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16-18周岁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们作业。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
      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法律方面没有作出很明确的规定,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其实也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之后确定的,但一般来说单位与新入职的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都是在1-3年之间。到底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几种类型?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种类有哪些...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任何建筑工程当中的电气装置安装都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操作项目的,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当中以及安装完成了以后,如果发生了人为操作失误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都很有可能轻则会造成大面积的停电,重则人员伤亡的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内容这对电气安装工人来...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
      在生活当中,对于许多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时候,通常情况下的商铺都是出租得来的。但是对于有条件的人来说,有可能会对商铺进行购买,购买这里的商铺理论上来说就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了,但是在购买商铺的时候,如果没有产权,是不利于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买商铺...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买保险有误工费吗?
      买保险有误工费吗保险公司能否赔偿误工费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