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资金确定的情况,这个时候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融资,房地产企业随着自身快速的发展,受到资金制约的时候,就会选择融资,但是房地产企业融资是有限制要求的,并且出台了也出台了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以融资为名义的诈骗行为存在,但是具体有哪些政策,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
  
  房地产业的增长不仅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拉动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银行、信托、上市、基金等多种方式。但各种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这也催生了一个新产业的繁荣—融资服务。
  
  (一)银行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柱。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23.86%,企业自筹占28.69%,定金及预收款占38.82%。而在定金及预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房地产信托
  
  信托因其制度优势,宽广的创新空间以及巨大的灵活性已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新热点。信托可以进行直接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可以在不同层次、不同品位上,为房地产业服务。
  
  但是,房地产融资的迅猛势头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已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银监会已经开始限制信托对房地产贷款的支持。另外,信托资金的规模,尤其是集合式信托的规模因为受到信托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额。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内ipo
  
  (四)境外ipo
  
  (五)借壳上市
  
  (六)上市公司资产置换
  
  (七)房地产投资基金等
  
  综合比较:由于房地产融资的资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资的企业寥寥无几,房地产开发资金直接融资占较小比例。
  
  二、主要的融资方式
  
  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1、内部融资方式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2、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和融资工具有:
  
  (1)上市融资:股份制房地产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现已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上市融资包括直接发行上市和利用壳公司资源间接上市。
  
  (2)房地产开发债券:发行债券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带来大规模的长期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等。当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有长期的资金需求时,债券是一种重要融资渠道。
  
  (3)银行信贷:从银行借款是开发商的主要筹资渠道,短期信贷只能作为企业的流动周转资金,在开发项目建成阶段,可以以此作为抵押,申请长期信贷。我国的开发商向银行申请贷款,可分为土地贷款和建筑贷款。常见的开发贷款有:短期透支贷款、存款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
  
  (4)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采取公司或商业信托的形式,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收购并持有房地产(一般为收益性房地产)或者为房地产进行融资,并享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构。它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或收益单位,吸收社会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它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证券、项目和业务进行组合投资。
  
  (5)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MBS):这是一种商业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及将不动产贷款中的商用房产抵押贷款汇集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中,通过证券化过程及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
  
  (6)其他融资方式:利用外资、回租融资、回买融资、租赁融资、夹层融资等等。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每个行业的融资都会有一些严格的限制规定的,确保企业融资的规范,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之所以对融资有一定的限制政策就是为了确保房地产企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防止一些囤积土地的行为存在,影响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咨询网在线律师。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持证人名字不同怎么处理?名字不同是正常的,可以办理过户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土地使用证的申请;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说明情况;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如今,为了生存,在外打工的人越来越多。因为在外生活的越来越好,所以有的人会选择安定下来,首先考虑的就是要在异地买房子,如果还需要钱的话就需要贷款。那么异地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很多人对此一无所知,那么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吧。 外地户口买房就是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分类的内容是什么?
      有的时候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就要进行征地,但这会损害原来的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所以要有征地补偿。我国有法律规定,在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的时候,应该按照被征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目前,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对农村土地的征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而本文就为您整理...


·墓地使用年限解决方案是什么?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人都免不了死的那天,目前我国已经取消土葬,要求实行火葬。不少老人在生前都会为自己选好墓地,等死后安葬此地。墓地建立在国有土地上,也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目前一个缴费周期是20年。那么,墓地使用年限解决方案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墓地使用...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可能国家为了社会的一些利益的需要,比如说再建一些高速公路或者是建机场,那么是需要征收土地的,因为只有征收土地,才能够进行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征收土地需要遵循法定流程,很多人想知道。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一、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怎样的?申...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牟利界定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牟利界定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牟利如何界定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


·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
      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实施,征地以及征地补偿成为很多人关注的重点,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建设工程需要要占用一定的土地,但是很多土地都是个人所有,这样就会给土地所有者带来严重的经济利益损失,那河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是什么?下...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再或者是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国家或法人是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的。在这里我们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的使用权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遗嘱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这种行...


·渝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渝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近年来发展迅猛,各种现代化建设每天都不断地在改善着老百姓的生活。在进行建筑时,为了更好的规划,有时候,政府会向当地老百姓征收土地。当我们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想必您最关心的就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问题。补偿标准各地是不尽相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渝北...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久 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