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今各地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和疑似炒房者进行收税,重庆也发布了房产税政策,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的改动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最新政策文件
  
  1月13日,重庆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征收对象”和“税率”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自1月14日起施行。
  
  (一)试点区域
  
  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包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征收对象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三)纳税人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四)税率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五)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二、重庆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到底有哪些呢?政策出台以后,重庆市的地税局就发布了公告,房产税的征收区域一般是主城九区,对于一些已经经过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但是还没有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一定会依法采取相关的措施。一般是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还需要提请阻止出境、媒体的曝光、交易的限制、银行的扣款等相关的措施来追缴税款,并且还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方面的责任。
  
  (一)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根据重庆的地税局方面介绍,目前共有三类住房需要申报缴纳相关的房产税,第一类就是一些是个人拥有的独栋的商品住宅,同时也是指一些独立、单栋同时还与相邻房屋没有共墙、无连接的成套的住宅。第二类就是一些二套房,一般是指在重庆市没有户籍、没有企业、没有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的住房。第三类就是一些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一般就是指建筑面积交易的单价达到上两年的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的建筑面积均价是2倍(含)以上的住房。上述的住房都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根据介绍,目前重庆市的高档商品住宅的房产税起征点已经达到了13192元(均价一般是6596元/平方米的2倍)。就是说,如果是今年在重庆新买的住宅,那么建筑的面积单价应该要在13192元/平方米以上,这也是需要缴纳相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的。
  
  (二)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注意事项
  
  那么,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又有哪些呢?对于房产税的税率问题,相关的负责人还介绍,一些独栋的商品住宅、“三无人员”的第二套普通住房以及一些建面成交单价在均价的3倍以内的高档的住房,税率一般都为0.5%;还有一些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一般为1%;同时还有一些4倍(含)以上的住房,税率一般为1.2%。同时,税务部门还解释,纳税人应该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相关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一般是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的住房,免税面积一般是100平方米;还有“三无人员”第二套的普通住房也是没有免税面积。自从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以后,具体的征收办法都是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很快,上海还有重庆就公布了房产税的细则,重庆房产税的税率一般维持在0.5%-1.2%,上海的税率一般维持在0.6%或者是0.4%。试点政策还没有在全国推广。
  
  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规定了试点的区域、征收对象、纳税人税率计算方法等条款,新修改的政策关于征收对象购买房产的条件,已经将第二套修改为第一套及以上的住房,相当于扩大了征收的范围,对购房者有了更多的限制,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拥有住宅的人群,对于其房产的面积数有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
      离婚时财产得此分割问题常常是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两方都不愿意让步,就容易引起纠纷,这时双方往往会采取折中的方式,比如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离婚房子能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吗?下面我们就来给您做一些解答。 离婚怎么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


·一、私房动迁分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私房动迁分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银行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
      银行房子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


·房屋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
      房屋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尽管买房找中介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越来越普遍,但是买房子遇到黑中介是任何人都不想发生的事,但是往往许多人却十分不幸的被卷入。黑中介手段层出不穷,购房者一个不小心就容易中招。那么房产黑中介常见骗局有哪些,如果房产黑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有的人觉得可行,于是就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收取一定的租金。但由于缺乏租房经验,往往要求的租金可能与房屋本身的情况不符,这就需要当事人实际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了,那到底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注意的问题都有哪些 根...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在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交给我们一份格式合同文本,当事人拿到合同看到众多条款,往往不知所措,高昂的房价让我们对合同的条款不敢懈怠,但我们对此又一知半解。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事人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但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在需要注意的事项上面有一些共通点,那究竟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一: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屋...


·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并不是说,只要有一套空闲的房屋就是可以出租给他人的。对于房屋租赁,我国也是做出了规定的,只有符合了规定条件的房屋,那么才允许进行租赁。那到底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房屋符合什么条件 (一)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一、买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吗 1、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