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
  
  
  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负盈亏的体制,都促使患者承担了过多的诊疗费用。同时,社会贫富分化,矛盾加剧的问题在费用高昂的诊疗过程中被激化。
  
  
  (二)患者对个人健康越来越重视,且对医生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三)医患沟通不够、医疗纠纷增加,是医患关系不和谐的重要因素。
  
  
  基层医疗资源不足,水平欠缺,经常发生误诊的现象,使得病人为寻求可靠的诊疗向大城市的三甲医院集中。医生超负荷的工作使其无力完善与患者的沟通。同时,医疗教育的制度并未在医患沟通技能中给予学生强化训练,使得医生缺乏良好的沟通技能。
  
  
  (四)在医疗过程中缺少人文关怀,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
  
  
  治病、救人原是一体的,但有些医生却只重视“病”不重视人。
  
  
  (五)患者申诉和维护权益渠道不畅通是影响医患关系的直接原因。
  
  
  我国虽已于几年前就施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光是事故鉴定费用就高达几千元,患者维护权益成本太高。
  
  
  (六)医患之间缺乏信任,是造成医患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新闻媒体不够详实的报道,促使医患之间缺乏信任、理解,不能换位思考。部分医务人员没有设身处地替患者着想,而是较多地考虑医疗机构和自身的利益。而有些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不了解医学的复杂性。
  
  
  (七)媒体的片面报道。
  
  
  随着病人对医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之媒体不公正地报道,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因此,媒体报道医患关系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到医患关系的和谐。
  
  
  现如今,医患之间不能建立完全信任的诊治环境,这样既不利于患者的治疗,也不利于医生的治疗方案得到很好的实施,可以说对双方都是很不利的。患者及家属不理解医护人员的工作,医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是如履薄冰。这些问题,目前也只能逐步的予以改善。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但是当下社会上难免会有医疗纠纷发生,这个时候,如何计算赔偿金成了最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确定好赔偿金额之后,又该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呢? 一、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医疗纠纷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一) 惩罚性赔偿在医患纠纷中的适用范围 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模式与英美判例法系有很大不同,因此为惩罚性赔偿设定一些适用条件是十分必要的。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目的是威慑和惩罚犯罪,从而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如果该原则的实行给了受害人漫天要价的借口就起不到其立...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的的项目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所需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
      民事诉讼案由非法行医可以吗?一、非法行医是民事诉讼法的案由么? 1、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就没有这么一个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个有关民事诉讼案由的规范性文件,就是为了规范比较混乱的民事诉讼的案由,便于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审判,也便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统计和管理。为此,...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怎么走?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
      护士发生医疗过失怎么处理?1、医疗过失 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表现为未能预见并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从而导致患者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衡量医疗过失的标准是医师是否违反注意义务...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一、处理医疗纠纷法规有哪些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是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概念是什么 医疗事业是高要求高风险的行业,在发生紧急情况发生时,医务人员必须要对该情况做出判断和诊断,但是却难以避免因客观因素造成的进展问题或死亡等情况。那么这时医疗机构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下文我们将解析医疗损害责任概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损害的定义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